第二十三章 教鞭(1 / 3)

卡尔-马龙是个妈宝男这点,甘国阳在印第安纳奥运选拔训练营的时候就知道。
虽然不住一个房间,但据说马龙这货每天训练结束回去,第一件事就是给妈妈打电话,而且在电话里没完没了的聊天。
来到盐湖城后这种情况不仅没有消失反而在加剧,因为他知道短时间内根本回不了家,只能待在犹他高原和无止境的飞机旅行上。
而且在犹他这个地方,走在街上甚至都遇不到一个黑人,马龙记得自己遇到的第一個黑人是个包工头,他立刻上前和人聊了半天。
为了缓解思乡之情,马龙的妈妈每周都给马龙寄去家乡的食物——路易斯安那州的羽衣甘蓝、西瓜还有炸鲶鱼片。
这些东西在盐湖城很难吃到,尤其是西瓜,总能让马龙回忆起自己淘气的少年时代:拿气枪打烂窗户,毁掉邻居的西瓜地,然后骑着摩托车从人家院子里呼啸而过。
一般男孩特别淘气除了因为顽皮外,有部分原因是为了展现自己的男子气概,卡尔-马龙就属于后一种。
马龙忍不住问斯托克顿:“约翰,阿甘的罚球是怎么练的?这么准?”
爵士队外线一通配合,外线亨森接到传球中距离出手命中,为爵士拿下第一分。
高中毕业上大学,他因为成绩不够好,只能去本地的路易斯安那理工大学,而这所学校最著名的不是男子篮球,而是女子篮球——她们是80年代女子ncaa的顶级强队,两次拿到全国冠军。
就像迈克尔-乔丹出现在得分后卫位置以后,那些长手长脚的后场防守者忽然变得吃香起来。
马龙今晚没有被安排首发,他带着惴惴不安的心情,和斯托克顿一起坐在板凳上作壁上观。
夏天,爵士队管理层计划将球队从盐湖城搬去佛罗里达的迈阿密,认为那里会给球队带来更多人气。
伊顿大部分时间都蹲在三秒区轻易不往外跑,守护后场篮板,阻碍外线的突破。
4:10的比分维持了有一分多钟,双方都不得分,进入了一个僵持阶段。
他知道爵士在实力上不是开拓者的对手,一场常规赛的输赢结果对他们来说没有那么重要,重要的是要从比赛中学到些什么。
尤其是卡尔-马龙,他很看好这个来自路易斯安那州的小子,他身上有股执着、莽撞的气质,和盐湖城很相配。
而这些正好都是斯托克顿喜欢的,他平时就这么做,根本用不着拉里-米勒立规矩,所以米勒非常喜欢斯托克顿。
现场球迷发出了巨大的欢呼声,不知道的还以为亨森投中绝杀了。
防守端马克-伊顿和瑟尔-贝尔组成的高塔防线,让开拓者进攻受阻。
这样做的坏处是很多球员、裁判、nba官员乃至球迷都不太尊重他,认为他是个可以随意嘲笑的喜剧人物,他不像拉姆齐那样受到广泛的敬重。
斯托克顿面无表情道:“不会,他从不累。他的训练时间长的超乎你想象。”
当地的汽车经销商大亨拉里-米勒(斯托克顿的二手丰田卡罗拉就是他送的),通过一系列手段和谈判,将爵士留在了盐湖城,并成为了球队的新老板。
他从小就爱哭,总是被哥哥姐姐们欺负,所以长大一些后他特别热衷做一些冒险和有男子气概的事,让自己显得不那么娘娘腔。
黛博拉-罗德曼有个弟弟,叫丹尼斯-罗德曼。
当初犹他有个犹他星星队,在aba-nba合并后解散,然后1979年新奥尔良爵士迁到了盐湖城,保留了jazz这个和犹他高原半点不搭的队名。
当比尔-沃顿回归开拓者后,甘国阳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大前锋位置上,这对全联盟的大前锋而言都是一项挑战。
这时,甘国阳开始打出状态了,他在防守中延阻了亨森的持球,迫使亨森传球,甘国阳又立刻收缩了回去。
最后念了半天还投不进,就很尴尬。
他和瑟尔-贝利基本上平分上场时间,谁首发主要看对手的阵容,还有今晚的战术布置。
爵士对甘国阳的防守一如既往,低位伊顿去抗,一旦出来就让瑟尔-贝利去贴。
很多时候莱登愿意配合,但他内心深处从不认为自己的小丑,他把自己当做一个老师,教书育人,培养像马龙这样有天赋但需要雕琢的孩子。
所以当时大家会嘲笑路易斯安那理工大学的男篮,说他们打不过女篮,而卡尔-马龙比不上女篮的前锋黛博拉-罗德曼,路易斯安那理工大学历史上最好的女子篮板手。
斯托克顿坐在场下认真看着比赛,和开拓者与阿甘的比赛,斯托克顿从来都加倍专注。
一个夏天的时间,德雷克斯勒也变得更加强壮了,他的肩膀更加宽大了,腿部、胳膊更为粗壮有了明显的肌肉线条。
马克-伊顿在跳球中轻松拨到皮球,这家伙都不用跳,手一伸就能碰到球,甘国阳也懒得和他争,立刻进入到防守状态。
如果不是球队内需要论资排辈,斯托克顿现在已经是爵士队的首发控卫了。
上篮造成了伊顿的犯规,甘国阳要上罚球线,对甘国阳而言罚球就是送分。
斯托克顿都没看马龙一眼,一直紧盯着场上比赛,回道:“多练,每天至少1000次。